俄亥俄州退伍军人法案®承诺

俄亥俄州摄政委员会对退伍军人学生及其家属的规定(第C4节)表明,退伍军人需要证明他们的光荣退伍或医疗分离, 工作一年, 并且他们在入学的第一天就住在俄亥俄州. 家属需要证明他们与老兵的关系.

BGSU要求学生在根据第C4条申请时提供以下文件:

  1. 提交一份完整的俄亥俄州住院医师证明 application 期间连同证明文件一起提交给注册和记录办公室, or prior to, 您申请变更居留身份的期限.
  2. 退伍军人光荣退伍或病休证明复印件(须服务一年), if applicable.
  3. 已故退伍军人的死亡证明书副本(如适用).
  4. 显示在俄亥俄州居住的当前租约或房契复印件(或住所所有人出具的证明配偶/父母居住在该住所的信函).
  5. 给退伍军人的家属, 退伍军人上一年的联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(仅限第1页), 如果你没有共同报税,请出示你的家属或结婚证书的复印件. 在提交之前,删除所有文件中的社会安全号码和支票/储蓄账户号码.

将填妥的表格及所有证明文件交回:

Christine Alejo

州立鲍灵格林大学
注册和记录办公室
1851 N Research Dr
保灵格林,俄亥俄州43403
Phone: 419-372-7970

GI Bill® is a 美国注册商标.S. 退伍军人事务部(VA). 有关VA提供的教育福利的更多信息,请访问 the official U.S. 政府网站 http://www.benefits.va.gov/gibill.

更新日期:2023年7月17日上午10:49